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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院长批示帮失学少女高效打官司

[摘要]□记者梁振廷 本报讯 “没想到俺家的事让省高院院长这么挂心,你们免费为俺立了案,俺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要账了……”新乡市卫辉市16岁失学少女郭玉娇,接到卫滨区法院的立案通知书时,抹着眼泪说。昨天,记者从新乡市中院获悉,郭玉娇的父亲起诉相关单位偿还...

  □记者梁振廷

  本报讯 “没想到俺家的事让省高院院长这么挂心,你们免费为俺立了案,俺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要账了……”新乡卫辉市16岁失学少女郭玉娇,接到卫滨区法院的立案通知书时,抹着眼泪说。昨天,记者从新乡市中院获悉,郭玉娇的父亲起诉相关单位偿还修路款的案件,法院已经正式通知被告应诉。

  据郭玉娇介绍,2006年9月,卫滨区平原乡水南营村准备修一条公路,经多部门研究,承包给她父亲,父亲借款修路后,卫滨区、平原乡和水南营村村委会却不支付30多万元的修路款。路已修好几年了,跟她父亲干活的30多名民工至今没能领到工钱。父亲感觉走投无路,于去年8月投井自尽,幸被发现才幸免于难。事发后,她母亲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信,16岁的郭玉娇也因此辍学在家。

  《河南日报》对此事进行报道,省高院张立勇院长当即作出批示,要求省高院办公室、民一庭及新乡中院负责同志代表法院看望郭玉娇父女,如果郭玉娇家提起诉讼,法院将公正高效办理案件,并要求协调当地党委、政府解决郭玉娇上学问题。

  三级法院的法官立即行动起来,赶到卫辉市了解情况。随后,新乡市中院院长王伯勋主持协调会,召集中院办公室、民一庭、立案庭及卫滨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及郭玉娇等协调该案件的办理。卫滨区法院启动案件审理绿色通道,派专人指导郭玉娇父女写好了诉状,当天办理了立案手续和诉讼费缓交手续。

  昨天,新乡市中院院长王伯勋告诉记者,郭玉娇家起诉相关单位偿还修路款的案件,法院已经立案,并正式通知被告应诉,将很快开庭审理。

  记者发稿时,又传来好消息,卫辉市一家卫校已同意免费接收郭玉娇入学。线索提供景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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