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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卫滨区法院三项措施做好执行开放月活动

[摘要]新乡市卫滨区法院三项措施做好执行开放月活动 作者: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王官震 发布时间:2012-12-06 08:16:39 为落实省院开展第三次集中曝光“赖账户”暨“执行开放月”活动的要求,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迅速行动,快速部署,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此...

新乡卫滨区法院三项措施做好执行开放月活动

作者: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  王官震  发布时间:2012-12-06 08:16:39

    为落实省院开展第三次集中曝光“赖账户”暨“执行开放月”活动的要求,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迅速行动,快速部署,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此次活动。

    一是强调协作,以联动提升整体效能促执行。“执行开放月”活动启动仪式之后,法院专门召开立案、审判、执行、宣传等部门会议,强化立案、审判、执行等多环节的协调配合。要求在立案阶段、审判阶段一定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执行风险,释明财产保全规定,提示当事人及时申请诉前、诉讼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防止被告非法转移、隐匿财产;要求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时一定注意裁判文书的可执行性,力避执行积案的出现;12月每周四召开立案、审判、执行部门召开执行情况汇报会,共同查找、分析执行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形成合力,从而使此次活动取得更大实效。

    二是强调细化,以个性化解决方案提高执行效率。此次执行开放月活动重点针对执行积案的特点,由分管院长召集全体执行员召开案情分析会,对执行局的所有案件并邀请案件承办人,针对每个案件制定个案执行方案,从而使得每个执行难案、积案有对策、有方案,从而确保每个执行案件得到慢慢解决。

    三是强调联动,多元化多角度形成执行震慑氛围。针对逃避执行的当事人,充分发挥执行联席会议和执行联动机制的作用,联合银行、公安、工商管理、新乡电视台、新乡日报、平原晚报、东方今报等多部门和多家媒体,在采取悬赏举报、媒体曝光、限制融资、限制高消费等措施的同时,通过新闻媒体的曝光让其感受到舆论压力,从而迫使其自觉履行法定义务。12月4日上午,我院执行局邀请新乡电视台、新乡日报、平原晚报、东方今报等多家媒体记者随行执行,两起案件的当事人面对新闻记者当场就履行了法院的判决,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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