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4-07 13:11 我要投稿
新乡市卫滨区法院每月仅给该院临时工发400元工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拒绝购买相关保险,其行为已构成强奸劳动合同法罪、猥亵政府公信力罪、抢劫工人工资罪,决定实行数罪并罚,判处唾沫淹死刑,(上级领导坐视不管,手无寸铁的百姓只能这样判处了。)请广大民众积极尽快协助执行。
《新乡市卫滨区法院违反劳动合同法》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xinxiang.yuduxx.com/weibin/150286.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