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4-06 20:48 我要投稿
卫滨区人民法院采购业务装备一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采购业务装备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采购业务装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WCH14170
三、采购人: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
四、招标范围:法院表示性办公家具、警用装备等。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法院标示性装备,包括:法椅、法桌、旁听椅、国徽等;
三标段:警用装备,包括:单警装备、安检门、警械专用柜、手持式金属探测器等;
四标段:三同步两公开系统。
五、交货期:30日历天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可以是具备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生产厂家和代理商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次采购货物
7、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警用装备经营许可证》,许可证中必须明确有:警械器材的经营许可;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购买招标文件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1月3日-2014年11月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易服务大厅报名受理窗口(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1月25日9:00时(北京时间)。
十、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11月25日9:00时(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大会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5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十二、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新乡市卫滨区财政局0373-2819185新乡市卫滨区监察局0373-2826111
新乡市卫滨区审计局0373-2826100新乡市卫滨区检察院0373-5121081
新乡市卫滨区发改委0373-2826092
十四、采购人: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0373-3769129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方聪
联系电话:15603735822
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
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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