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09 12:19 我要投稿
新乡市出台《行政效能问责办法》,以提高行政效能,保证政令畅通,促进依法行政为目的,对适用部门、对象及问责情形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问责办法》印发后,延津县编办及时翻印分发,做到人手一份,并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进一步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打造服务型机构编制部门形象。
一是逐条学习《问责办法》内容,并在工作中以规定的问责情形为镜,严格规范自身行为。
二是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对照问责情形,认真反思自身工作,及时整改,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并以此为契机,本着认真负责的原则,加快推进“两个清单”工作,力争在工作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清单制定工作,同时,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各项工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三是结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列出负面清单,明确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并作为戒尺,时刻警醒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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