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09 12:19 我要投稿
为建设美丽延津、生态延津,近日,延津县质监局落实《中共延津县委 延津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延发【2015】16号)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多措并举,真抓实干,着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成立延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一把手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建立大气污染防治会议,定期开展会议研究部署防治工作。实行权责统一,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由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室做好执纪监督工作。
二、加强执法监督。开展了在用燃煤锅炉大检查,对排放不达标的锅炉采取停止检验措施。同时,对晋开集团延化化工有限公司和恒源热力公司等重点单位使用的燃煤质量进行了抽样检测,从使用环节上严格控制煤炭质量。
三、及时反馈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县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燃煤锅炉达标情况及煤炭质量抽样检测结果和相关信息,力争做到较准确的反映出全县燃煤锅炉运行状况及整体煤炭质量情况,提出工作建议,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和数据,提高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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