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1-21 00:31 我要投稿
卫滨区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评估报告
日期:2011年12月30日 访问次数:
卫滨区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评估报告
卫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十一五”期间,卫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科学发展观重要理论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省委《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措施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在新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全面指导下,在卫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建设大局,以全区“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目标统领全局,着力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人口目标,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逐年提升,为区域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最为坚实的人口环境保障。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创建新辉煌
“十一五”期间,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始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完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考核机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将人口事业发展同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科学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和人口分布,有力的促进了人口发展与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取得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在应对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上,科学编制人口计划目标,严格二孩生育管理,我区低生育水平进一步稳定,人口高峰期惯性影响得到有效控制。2006年至2010年9月,我区总人口控制在16万以内,年平均自然增长率 3.96‰,圆满完成人口发展目标。在工作中,我们一是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我区认真执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开展城镇居民、流动人口和落后乡村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对党员干部超生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人口计划,科学制定工作目标,加强生育证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合理安排二孩生育指标。每年开展落实生育政策专项督查活动,重点查处生育证发放不到位以及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整顿生育秩序,最大限度地减少违法生育,平抑人口出生峰值,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二是完善人口预警监测机制。开展了统计月活动,彻底摸清了辖区人口底数,同时比对核查政府相关部门、人口计生系统各业务部门数据,认真分析数据差异的主客观原因,提出相应整改措施,不断提高科学发展人口计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确定平原乡唐庄、健康路办事处自由南社区为全市统计监测点,每季度进行人口形势分析、查找问题,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建设取得新实效
“十一五”期间,我区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建设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以建立“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运行机制为目标,开展“创新思路、创立特色、创建一流”的“三创”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服务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效能意识,基本实现了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在领导决策、利益导向、经费投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政府社团合作等机制建设上取得了新的突破,有力的带动了全区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水平的提升。2006年,新乡市城镇计划生育体制改革讲评暨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我区召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城镇体制管理改革先进单位,并在全市推广我区属地化管理经验。
部门协作方面,将区各职能部门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签订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年终考核。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信息,在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征收社会抚养费、提供优质技术服务、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等工作中,紧密协作。在机构编制方面,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落实工作人员待遇。05年区妇幼保健站作为二级单位隶属区人口计生委,增强技术服务能力。在干部任用方面,提拔为正科级干部3人、副科级干部3人,交流重用正科级干部2人,分别到其他部门担任领导职务。群众满意度方面,我区计生系统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建立有奖举报工作机制。五年来,没有发生一起行政违法违规案件,行风评议位次逐年提高,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有力地促进了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新机制在我区的建立和完善。
三、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得到新加强
“十一五”期间,我区人口计生队伍建设按照“先行试点、前走后跟、逐步展开、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结合省市关于人口计生队伍规范化建设的有关要求,逐步推进人事队伍改革,逐年增加财政投入,强化干部队伍培训,改革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生活待遇保障,打造了一支敬业精神强、综合素质好的职业化基层人口计生队伍,为全区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2010年8月份,新乡市城区社区计生管理员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我区召开,对我区人事队伍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一是完善人事队伍管理机制,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织、人事、财政、民政、计生等相关部门参与,在我区建立了“区聘任、办事处管理、社区使用”的城市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员管理体制。通过统一的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等环节,更换了原有的责任心不强、工作业绩一般、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的基层计生管理员,新选聘的计生管理员,平均年龄27岁,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为我区计生工作晋级位、上档次奠定了坚实的队伍基础。
二是积极协调区财政加大保障投入,村(社区)计生管理员工资待遇得提升。积极协调财政、人事部门,加大财力、人力投入,针对基层计生工作者工作任务更多、工作环境较差、工资待遇较低的现象,由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付,对全区24个社区和26个行政村计划生育管理员发放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以存折的形式按季度发放到计生管理员手中。通过生活补贴的发放,切实提高了广大基层计生工作者的待遇,解决现有人口计生人员思想上的部分压力,让他们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自觉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三是狠抓业务教育培训,干部队伍建设得到新加强。每年年初制定下发《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培训计划》,对教育培训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作了具体安排和部署。在全区计生系统广泛开展了培训大练兵活动,多次邀请市计生委各科室有关负责人来我区进行指导培训。同时,我区结合当前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管理水平,培养造就一批基层业务能手,开展了“以工代训”活动。平原乡、各办事处参加活动的多名同志,先后来到区人口计生委通过帮助工作的形式接受培训,既提高了基层人员的业务能力,又促进了区乡两级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为全面提升我区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水平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
四是狠抓单位规范化管理,机关办公效率得新提升。精简科室,规范管理。按照区政府三定方案要求和层级负责制管理要求,对区人口计生委少部分同志工作进行了调整,重新划分成立了6个职能科室,实行科长(主任)负责制;两位副主任也实行党内分工和行政分工,并对主任负责;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并对区委、区政府负全责。通过调整实现了区人口计生委管理分工上的进一步规范。签订目标,建章立制。主任与分管主任、分管主任与各业务科室签订了年度工作目标,要求各科室在年度省市各项工作排名中力争第一名。制定完善了各种规章制度,实行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区人口计生委管理制度上的进一步规范。
四、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收获
“十一五”期间,我区构建了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理论宣传、群众宣传、互联网宣传、新闻宣传的系统框架。建立新型生育文化理论体系,广泛开展了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党和国家领导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论述、国情省情、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内容和“一法三规一条例”的宣传教育。在“双节”、“5.29”、“7.11”等节日集中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服务活动,使得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基础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接受率达到85%以上。
一是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中,我区召集各相关部门,围绕主题,因地制宜地开展宣传活动,并精心印制了婚育新风进万家小册子20000本下发到各农户家中。同时,通过开展不同形式的教学活动,宣传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多次组织座谈会、知识竞赛、咨询服务,使婚育新风活动建立在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上。
二是在“关爱女孩行动”活动中,我区成立了党政“一把手”总负责的关爱女孩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多条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经济社会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利用人口学校开展“关爱女孩”教育培训。2009年7月,组织承办了以新乡市“关爱女孩演讲比赛”,取得了突出的宣传效果。
三是在“幸福家庭行动”活动中,我区制作了“幸福家庭行动”大型宣传彩色喷绘2套、宣传标语30余条、宣传彩页3万张,充分将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的惠民政策和主要内容传到户到人。同时,利用人口文化大院宣传“五进户”内容,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发动群众,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幸福家庭行动”的积极性。
四是人口文化大院建设中,我区创新思路按照“一院、一校、一队、一屋、一室、两栏”的标准,配备了电视机、DVD机等电教高备,设置公示专栏、宣传标语,做到了房屋、设施、器材“三到位”,人员、教材、培训“三落实”,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了一个集人口教育、科普宣传、致富信息传播为一体的文化娱乐场所。截至2010年,经验收我区已有示范类文化大院2个,优秀类文化大院5个。
同时,我区还通过设置彩铃,开通“12356”计生阳光服务热线,节假日周末安排人员值班接听电话,多年来始终如一的参与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召开返乡农民工新春座谈会,开展“母亲节暨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大型文化广场等大型宣传活动,增进了群众对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服务、以及计生系统的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内容的了解,拓宽人民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渠道。
五、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十一五”期间,我区认真落实中央《决定》、《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积极探索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途径,逐步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牵头、部门协作参与的领导体制;建立了集中办公、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定期讲评、通报综合治理情况,加强孕情优质服务、跟踪服务责任制;建立了落实责任倒查制度,注重工作过程和效果,推进治理经常化、制度化,积极探索我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途径、方法和机制,有力地推动了此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多年来,我区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始终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出生人口性别比始终保持在正常范围,广大育龄群众树立了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关爱女孩”、打击“两非”等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建立完善了各项工作机制。主要工制度包括: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联合执法检查制度等。每年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及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纳入人口计生总体工作目标,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每年至少两次深入基层调研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工作。
二是坚持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人口计生委、卫生局、公安分局和工商分局等多个部门,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以上综合治理性别比偏高问题联席会议。卫生局每季度向人口计生委至少通报一次B超设备购置、登记、使用情况,从事终止妊娠手术机构批准情况,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情况,新生儿出生、死亡情况,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情况。
三是坚持宣传先行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双节”、“5.29”、“7.11”等节日集中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服务活动,积极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两禁”条例》和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在全社会树立“男女平等”、“关爱女孩”等新型生育观念,同时积极开展“关爱女孩演讲比赛”、“人口文化广场”等大型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此外,我区还加强落实出生人口实名登记制度。协调公安、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落实出生统计报告制度,建立部门定期联系制度,规范新生儿出生登记和入户管理工作。建立了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发动群众揭发、检举计生“两非”案件线索,对受到举报的人和事,人口计生和卫生等部门都认真调查落实,一经查实,即给予举报人1000元的奖励。充分保障女性、儿童的基本权益,先后制定出台了多项有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优惠政策和利益导向措施,收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
每年,我区组织对辖区医疗、保健机构、药店、计生用品店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清理清查活动。由区人大、政协有关领导带队,计生、卫生、工商、公安多部门参与,对辖区医院、零售药店、个体门诊落实《两禁条例》的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06年办理案件5件,07年办理“两非”案件5件,08年办理“两非”案件7件,09年办理“两非”案件15件,10年办理“两非”案件19件,打击力度逐年加大,有力的遏制了“两非”行为的发生。
六、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取得新成绩
“十一五”期间,我区人口计生科技服务工作紧紧围绕省市人口计生委下达的目标任务,以抓基层、夯实基础为重点,坚持“三不变”,全面落实“三为主”方针,认真研究解决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完成计划生育科技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取得了一定的绩效,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主要做法包括:
二是加强规范化管理,依法开展技术服务。十一五以来,我区严格按照《河南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按照“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方针,为我区育龄妇女提供了包括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等内容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同时,全面规范各项技术服务制度,手术并发症和事故报告等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和制度,切实抓好技术服务工作。严格乡所、村室技术人员操作,大大增强了服务人员的依法服务意识,做到了服务内容合法、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合法,服务机构合法,严格禁止非法执业。
三是推进服务机构体制改革,提升队伍素质。组织乡计划生育服务技术人员参加省市各项练兵培训活动,制定并实施了技术人员轮训工作计划,真正提高了她们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更好地满足了广大育龄人群的技术服务需要。做好了具有医学学历报考资格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资格和生殖健康咨询师的报名考试工作,截至“十一五”期末,我区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有5人,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有4人,取得护师资格证书的有1人,取得护士资格证书的有2人。
四是全面实施“三大工程”,发挥计生优质服务功能。结合“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和进村入户的形式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截至“十一五”期末,妇科病普查51038人,其中乳腺病普查35627人,查出患病1323人,生殖道感染普查15456人,查出患病1816人,通过妇科病普查使这些服务对象及时得到合理的治疗。结合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三大工程”,组成专家义诊团深入乡村开展生殖保健服务进农户活动,利用乡村服务阵地开展出生缺陷干预,为我区降低出生婴儿缺陷率奠定了坚定基础。紧紧围绕群众需求,以乡所为纽带,以村室为基础,扎扎实实开展避孕节育、上门咨询和术后随访,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群众对优质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了计划生育服务网络的生机和自我发展能力,为有效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为创建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活动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五是扩大覆盖、规范措施,建立预防出生缺陷长效机制。“十一五”期间,我区将出生缺陷预防工作做为头等重要工作来抓,制定了科学的出生缺陷预防工作方案和规范的操作规程,并充分利用媒体优势,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出生缺陷干预知识和政策的宣传,协调联合婚姻登记机关、人口学校、婚前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制定孕前筛查的项目和标准,进一步规范各项服务措施。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财政支持,群众自愿参与和受益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了我区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干预工作取得成效。截至“十一五”期末,我区出生缺陷预防工作,共投入62.7万元,接受婚前、孕前优生培训、指导的夫妇人数共14068人,孕前、孕期服用叶酸或复合营养素人数8950人,接收孕前优生筛查人数15691人,接收孕前优生体检人数8497人,印制、发放优生宣传品数量106411,开展婚前、孕前优生培训班数量256期,孕前优生筛查查出阳性结果人数152人,建立出生缺陷高危人群档案数28个,接受优生咨询人次28083。
年药具站投入经费10万元,同比“十一五”初增长了517%。在开展计划生育药械市场清查整顿活动中,我们着重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十一五期间共对辖区38个医疗保健机构、45个个体诊所、36个大药房、43家药店、55个计生用品店进行了清理清查,取得了较好成效,确保了药具市场健康、平稳、有序的开展,为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提供了有利保障。2009年12月,卫滨区药具站通过河南省药具管理站评估验收,获得“省级优秀药具管理站”荣誉称号。
七是积极开展创建省优工作,全面打造卫滨区亮点工程。十一五期间为全面提升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推进创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活动的深入开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于09年初制定了《卫滨区创建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实施方案》,并成立了卫滨区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效能督导组(由区四大班子领导牵头)和业务技术指导组(由区人口计生委指导)。活动于09年3月份活动正式启动,09年4月10日召开了全区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动员会,并于09年6月份、7月份、8月份,分别召开了三次创优工作现场会;09年年底特别邀请市计生委相关领导,前来我区对创优工作进行了全面指导。2010年我区继续以创省优质服务区为契机,把创优工作推向高潮,开展了“创优工作推动月”活动。截止十一五期末,召开县级以上创优相关专题会议数量7次,出台优质服务创建相关文件数量6件,组织县级以上创优工作培训班数量3次,组织到省内和省外相关考察的数量5次,为创省优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保障。
七、依法行政水平取得新提升
“十一五”期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三规两条例”,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责任制,依法办理行政处罚、行政征收案件等,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行政能力的建设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一是系统内部各项制度日趋完善。制定了《卫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部门职责及科室责任分解的意见》、《卫滨区人口计生委机关规范化手册》,进一步规范了委机关的权力运行。同时,区人口计生委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被新乡市推行依法行政改革领导小组授予“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二是计生队伍执法观念明显转变。近年来,在委机关经费相对紧张的情况下,每年拿出1.5万多元,将单位人员派往省、市参加学习。并连续多年积极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和全区法律知识培训活动,增强全区计划生育干部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提高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开拓创新的能力以及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是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明显加强。我区切实落实规范性文件前置性审查制度及清查制度;认真落实行政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程序、行政许可程序、错案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考核奖惩制、行政执法公示制、执法评议制等制度,依制管理、依法办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是监察监督制度日益完善。建立了委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和委机关信访工作责任制,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耐心解释,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组织开展了“计生系统下评上”、“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计划生育阳光行动”等活动,并聘请市、区人大代表为卫滨区计生系统政风行风评议监督员,增强了计生工作透明度,加强了群众监督。在2009年全省行政行风评议中区人口计生系统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五是村级计生民主管理机制日益健全。在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和村民自治合格村的“双创”活动,我区坚持以利益导向和提供优质服务为载体,以极大的热情去关注群众的切身利益,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加大政策推动的力度,极大地调动群众参与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截至“十一五”期末,全区共建成“示范村”5个、“合格村”21个。通过“双创”活动,极大的推进了我区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
八、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建设迈上新台阶
十一五期间,卫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将其当作利民惠民的首要工作来抓,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将利益导向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安排财政专项资金予以保证。2006年以来全区各相关部门制定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导向政策累计17项,充分保障了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其中2009年9月印发的《中共卫滨区委卫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依法管理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创新出台利益导向政策措施七项,进一步加大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好事、办实事力度,标志着我区人口计生利益导向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中,卫滨区政府先后出台《卫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卫滨区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文件,明确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的形式、程序、对象和要求。2006年至2010年,共累计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266.2万元。其中2009年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每人每月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元,全年增加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100万元,区政府明确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区级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障,确保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顺利发放。截至2010年末,全区共确认符合奖励扶助对象75人、特别扶助对象69人,并按照有关规定按时按量将奖扶资金发放到位。
其它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落实方面,2006年至今,全区共计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的子女初中升高中降低10分的奖励15户;为农村贫困独生子女家庭优先给予低保救助35户;对农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的计生户给予优惠的奖励3937户;农村贫困独生子女家庭学生上学“两免一补”奖励46人;实行“节育重奖”制度,给予已经采取绝育措施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计生双女家庭、及其它计生二孩家庭一次性现金奖励93户。对计生户家庭成员每年开展一次免费健康检查共计落实1.9万人次;对符合二孩政策而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放现金奖励共计6户1.2万元。积极落实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多分一人份责任田、多分一份集体福利的政策。在扶贫政策规定许可范围内,采取项目优先、政策优惠、科技扶持、小额贷款等措施,努力帮助计划生育户脱贫致富。并对那些既无资金又无劳力的计生户实行重点帮扶,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进行力所能及的帮助,使他们真切感受到实行计划生育的好处。
九、经费投入和财政体制建设实现新转变
“十一五”期间,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有关要求,我区逐步建立了稳定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计生部门作为财政重点保障单位,将计生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做到均衡及时拨付,同时积极制定措施增持,鼓励社会捐赠,形成了“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捐赠为辅”的多方筹措资金的财政保障机制,有力地保证了计生经费按时按标准投入到位。2006年投入181万元,拨付到位率达到134.52%,人均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12.11元;2007年投入195万元,拨付到位率达到132.83%,人均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13.28元;2008年全区投入339万元,拨付到位率达到142.20%,人均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21.8元;2009年全区投入365万元,拨付到位率达到153.10%,人均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21.4元; 2010年截至第三季度末全区投入378万元,拨付到位率达到108.68%,人均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20.3元,均高于省定标准。区委区政府对计生工作的财政支持成为了做好各项计生工作,提升我区计生服务管理水平的最基础保障。
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取得新进展
“十一五”期间,我区创新建立了具有卫滨特色“党政领导、计生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群众自治”的“五位一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制,并在此基础上审时度势,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新机制,在管理和服务理念上进一步完善,有力地推动了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不断上水平、进台阶。2006年,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现场会在我区召开,并在全市推广我区先进经验。
“五位一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制的具体做法:一是办事处流动办把好查验关。对市场流动人口进行登记,建立档卡,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二是公安部门把好暂住关。流动人口须持办事处开具的“婚育证明”第二联查验合格后,方可办理暂住户口。派出所人员还自带照相机,为流动人口现场拍照,现场办证。三是工商部门把好办理营业执照关。流动人口须持办事处开具的“婚育证明”第三联查验合格后,方可办理营业执照。对经营户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责令其停业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四是税务部门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户中,是独生子女户的优先照顾,对家庭困难的独生子女商户,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优先考虑、提前安排。五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办理《再就业优惠证》时,首先要审核其计划生育情况,必须在社区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基础上,方可办理优惠证,享受优惠政策。在此基础上,以人为本、亲情服务,努力提升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水平。
同时,我区制订了与公安、工商、卫生等相关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职责分工和职责落实情况实行单独考核的文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有关单位职责。公安部门在办理暂住证和出生落户证明时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00%,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时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率100%,卫生部门及时通报流动人口出生,四术数据。积极为流出育龄群众免费办理婚育证明,及时将流入人口纳入管理,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我区先后与深圳市宝安区、武汉市武昌区、邯郸市丛台区、平顶山市卫东区等27个地市签订流动人口双向管理协议,及时沟通有关信息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做好农民工教育培训和帮扶工作。我们不断整合培训资源,统筹安排,积极与辖区三家有资质的职业培训学校联手,开设了服装、建筑、制造、电子、电工、机械加工等专业培训班,帮助农民工群众就业。以信息化为手段,完善以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婚育、节育信息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库,为管理和服务提供科学、准确的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方面,我区简化办事程序,免费为群众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杜绝搭车乱收费。制定了督促已婚育龄妇女在流入地定期参加健康检查的措施。依法落实流出人口及其家庭应该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加强对流动人口、农民工家庭的上门访视工作,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尽力帮助流出人口解决家庭困难。
十一、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工作取得新超越
“十一五”期间,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将信息化建设纳入人口计生发展规划当中,并对各乡办进行目标考核。依托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建立了科学高效的人口计生管理决策机制,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抓好硬件队伍两项建设,夯实信息化建设基础。抓好硬件建设。提升了信息中心机房环境,购置了先后购置新电脑15台、复印机5台、数码相机2台、数码摄像机1台等设备,机关电脑拥有量达到一人一台。抓好队伍建设。区人口计生委调配有实践经验的计算机专业人员负责信息化工作。各乡办通过内挖外引等渠道,使信息员人员在原有每乡办1人的基础上,增加到不少于2人。目前,全区共有微机操作人员19人,其中,具有本科学历的13人,大专学历的6人。
二是强化信息应用,以信息化手段指导工作。注重数据来源,确保数据质量。明确各乡办计生办主任、各村(社区)计生管理员对录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对各乡办微机信息录入及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通过现场反馈、下发书面通报等形式,使全区的育龄妇女个案信息的录入做到了户、卡、机信息“三项一致”。利用信息分析,提供决策依据。充分利用计划生育信息系统提供的人口分析、群众需求、四项手术等信息,定期为领导提供快捷有效的定量、定性服务,使领导及时了解人口形势,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科学依据。依靠信息系统,提升管理水平。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使基层工作人员从繁重的手工劳动中解脱出来,利用计算机抓管理,将主要精力放在抓工作落实和管理服务上,提高了工作效率。
十二、“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体现新思路
回顾“十一五”,我们取得的成绩固然可喜,但是我们的工作中也存在着制约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障碍性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多年来保持的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风险。目前,我区已经进入全国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期,这次生育高峰的特点表现为峰值大,持续时间长。同时,受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保障水平和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许多群众还没有形成现代婚育观念,农村育龄夫妇想多生子女的意愿依然强烈。同时,近期社会上出现所谓“放开二胎”的传闻,引起群众的误解和部分基层同志的疑惑,使得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因此,严格计生执法、稳定低生育水平仍将是一项严峻而长远的任务。
其次,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政策措施仍需完善。近年来,伴随计划生育国策的深入推进,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的补偿、保障、救助、养老等问题逐步显现出来。除此之外,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给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出了严峻挑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制定社会经济政策时切实加以考虑,真正形成全社会、各部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和谐局面。
第三,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保障力度需加大。2009年以来,由于我省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每人每月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元,仅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一项支出较往年就增加了100万元,对我区原本就从紧的财政支出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今年,基层硬件设施建设投入、村(社区)级计生管理员生活补贴等一系列支出的增加,必然会对我区人口计生事业费投入进一步增大压力。因此,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是完成人口计生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
第四,基层计生工作者待遇有待进一步提高。多年来,计生工作作为“天下第一难”的局面始终并未改变,计生工作者任务重、环境差、待遇低的状况较为普遍。建议在基层机构改革中乡办计生办主任应由纳入公务员序列的人员担任,同时把人口计生系统人员编制纳入各单位财政拨款,杜绝基层为了发工资而存在“乱收费”、“放水养鱼”等违规行为,以稳定人口计生干部队伍,解决现有人口计生人员思想上的压力,让他们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自觉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针对以上问题,“十二五”期间,我区科学规划,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提出了以下目标和措施:
总体思路:“十二五”期间,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重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关注区域人口安全,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流动,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优先开发人力资源;完善政策、稳定队伍、加大投入,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任务:
(一)稳定低生育水平。坚持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一是坚持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探索能够客观评价各地工作水平,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落实的考核机制,坚决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发挥目标考核的导向作用。二是加强人口计划管理。根据规划,科学编制和分解年度人口计划和工作目标,开展生育秩序整顿,全面掌握人口基础信息。三是落实人口预警制度。组织人口调查评估,及时、准确地掌握人口变动信息,适时发布人口形势预警。四是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孕前型管理和服务,狠抓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五是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作用,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实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
(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充分利用人口计划生育系统的网络优势,在普及避孕节育知识的同时利用各种形式大力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的科学知识;通过健康教育,弥补婚检率低的不足,引导待孕夫妇改变不良生活方式,远离高危环境,培养健康行为;利用网络咨询技术人员,对待孕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解答,选择相应的优生对策,开展出生缺陷的相关筛查和相关医学遗传学咨询;对存在出生缺陷高发风险的人群,给予重点指导;为计划怀孕夫妇,在怀孕前提供全面检查,筛查出影响妊娠结局的各种疾病和危险因素,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
(四)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进一步深化户籍、就业、社会保险、土地等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城乡统筹的劳动力与就业市场,促进人口与劳动力在城乡间的合理、有序流动。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信息,引导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建立以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为主与流出地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使流动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产业工人同等的公共服务、发展机会和公平待遇。进一步拓展计划生育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的功能,建立与就业信息平台、劳动资源管理平台的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对城乡、区域间人口分布与生产力布局进行动态分析。建立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准确把握流动人口生存发展状况和流动迁移趋势;建立预警反应机制,及时应对流动人口突发事件;为政府科学决策和公共服务提供信息支持,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完善社会管理。及时为政府出台引导政策提供依据。
(五)强化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建立新型生育文化理论体系,构建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理论宣传、群众宣传、互联网宣传、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的系统框架。二是不断巩固广播、电视和报刊宣传阵地,办好经常性的专题栏目,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三是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以落实优惠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关爱女孩行动”。四是深入宣传晚婚晚育、计划生育,引导群众自觉避开生育高峰阶段,最大限度减少生育堆积,在全区形成平抑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的强大舆论氛围。
(六)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建设。一是认真落实《河南省人口与计生育条例》规定的奖励优惠措施。二是严格执行奖励扶助制度。包括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困难家庭的救助制度。三是全面推行“节育奖”。对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夫妻,从采取绝育措施之月起,给予奖励,与奖励扶助制度接轨。四是整合惠农资源,健全以“奖、优、免、扶、保、助”为主体,以农村计划生育小康工程为载体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新机制。
(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加速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充分发挥社区在养老保障中的作用。通过培育民间组织或自愿延长劳动年龄等方式,发挥老年人才优势,鼓励老年人继续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以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为突破口,继续发挥家庭赡养和土地保障两种养老方式,逐步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农村贫困老人医疗救助制度,逐步解决农村老有所医问题。
回顾“十一五”,我们感慨万千,是全区各级人口计生战线工作者的辛勤付出和全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参与,成就了我们“十一五”的辉煌。展望“十二五”,我们任重而道远,唯有再鼓勇气,坚持不懈,才能实现新的突破,再创新的辉煌。
祝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道路会更加宽阔,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更加幸福!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卫滨区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评估报告》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xinxiang.yuduxx.com/weibin/117750.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