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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农业局关于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的通知
点击数:186 添加日期:2013-03-31 14:47 来源:未知
新乡市农业局
关于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的通知
新农〔2010〕123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红旗区、卫滨区农委:
根据《河南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关于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的意见的通知》(豫农经管〔2010〕15号),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积极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切实理解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为农业部即将开展的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建设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积极组织调研,制定发展规划
(一)认真开展摸底调研,切实掌握我市一村一品发展进程,真正了解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应对新的情况和问题,形成数据翔实、条理清晰、举措可行的调研报告。
(二)在形成调研报告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十二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理清今后发展思路,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
(三)积极开展一村一品展示展销活动,鼓励、引导专业村镇与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进行有效对接,提高产品商品化率。
(四)举办全市一村一品品牌创建座谈会,探讨整村整镇推进标准化和品牌创建的模式,推动一村一品产品品牌认证工作。
三、按时报送材料,及时报送信息
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请于10月29日前将调研报告和发展规划(电子版)报市农业局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有关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情况,请及时报送信息。
联 系 人:何伟娜
联系电话:2851044
电子信箱:xxsnyjcyhb@163.com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新乡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0年 9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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