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18 08:46 我要投稿
今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河南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按月度生态补偿制度。
据介绍,在空气质量方面,11月份,有7个省辖市没有完成当月既定目标,需进行生态支偿,支偿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安阳445万元、漯河325万元、开封130.5万元、濮阳71.5万元、商丘60万元、周口50万元、南阳30万元。11个省辖市获得得补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信阳156.5万元、新乡152万元、济源139万元、鹤壁136.5万元、焦作136万元、许昌108万元、平顶山80.5万元、洛阳28.5万元、驻马店25万元、郑州9.5万元、三门峡6万元。10个省直管县(市)中,长垣、新蔡、滑县、兰考4个县(市)需付支偿金,其余6个县(市)获得补金。其中,长垣支偿76万元,固始得补32.4万元。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11月份,3市进行生态支偿,分别是:南阳110万元、信阳110万元、济源40万元;进行生态得补的共有12市3县,其中,安阳30万元、驻马店30万元。(记者 赵力文)
《11月份河南生态补偿清单公布 新乡市得补最多》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xinxiang.yuduxx.com/yuanyang/747611.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