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09 10:03 我要投稿
7月27日上午,新乡市水利局河湖执法检查工作督导组一行4人,对我县开展河湖执法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局党组书记、局长娄瑞举,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马林山等领导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对文岩渠、天然渠、幸福渠实地进行察看。随后,在局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会上,党组副书记马林山对原阳县开展河湖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了汇报,今年原阳县的河湖执法检查围绕水事违法行为易发的重点河道、区域,全面严格落实河长责任制,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严厉打击汛期危害堤防、河势稳定的行为,有效震慑了违法事件的发生。水政监察大队和灌区管理局中队共组织巡查64次,出动178人次,夜间和礼拜天巡查河道12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3次,突击检查2次,出动车辆84次。共清理垃圾200余立方,秸秆360余立方。检查组认真查看了原阳县2017年河湖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日常巡查记录、案件查处档案、河道防汛分工责任人名单等相关资料。
最后,检查组对我县开展河湖执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检查组组长,市水政监察支队队长孙继康同志对今后一段时间开展河湖执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继续加大河湖执法巡查力度,确保汛期河道安全度汛。二是加强水行政执法业务骨干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能力建设。三是加强水行政执法装备建设,县财政和水利主管部门要在经费保障上给予大力支持。
这次通过开展河湖执法检查,旨在提高全社会遵守水法律、法规的意识,有效保护水利工程安全和河道行洪安全,维护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为原阳县河道安全度汛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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