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都网 > 河南新闻 > 新乡新闻 > 原阳县新闻 >

河南规范不动产登记收费事项 不得自行增设收费项目

[摘要]6月22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地方,原分部门制定的相关收费标准,以及各地制定的其他有关土地、房屋登记资料查询、复制、证明的收费标准一律废止。 国家...

    6月22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地方,原分部门制定的相关收费标准,以及各地制定的其他有关土地、房屋登记资料查询、复制、证明的收费标准一律废止。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要求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行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体登记。原有住房及其建设用地分别办理各类登记时收取的登记费,统一整合调整为不动产登记收费,即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登记,收取一次登记费。

  《通知》指出,除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自然状况发生变化,以及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要求重新测量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已有不动产测绘成果资料的,不得要求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重复提供并收费。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把新建商品房办理首次登记的登记费,以及因提供测绘资料所产生的测绘费等其他费用转嫁给购房人承担;向购房人提供抵押贷款的商业银行,不得把办理抵押权登记的费用转嫁给购房人承担。

  《通知》要求,收费单位应在其网站或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内容。按要求向同级价格、财政部门报送收费年度收支情况。不得自行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记者 栾姗)

 


《河南规范不动产登记收费事项 不得自行增设收费项目》河南新闻-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xinxiang.yuduxx.com/yuanyang/675180.html,谢谢合作!

[责任编辑:admin]
下一篇:没有了 上一篇:珍爱生命 预防溺水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返回豫都网首页
版权所有: 豫都网 Copyright(c) 2010-2015 YuDuWa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admin@yuduxx.com
未经豫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