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7-06 09:11 我要投稿
3月23日,记者从河南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在全省构建以案释法制度体系。
以案释法是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在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工作中,结合具体案件,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向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进行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活动。
《意见》提出,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要重点选择易发多发、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广泛关注、具有较强警示教育、具有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典型案例,要注意结合案件内容、性质、特点,阐明办理案件的法律和政策依据,发挥好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意见》要求,各级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协调,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会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还原案件事实,引导社会舆论。(记者 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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