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2-21 11:28 我要投稿
12月1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全省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新闻发布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透露,该局近日对44家存在风险隐患的药品批发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向这些企业寄发了风险告诫信,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据了解,这44家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部分批发企业向药品零售企业、诊所销售药品未做到开具销售发票且随货同行,对药品的来源去向不能有效追溯;部分企业购销药品时,证、票、账、货、款不能相互对应一致,药品未纳入企业质量体系管理;部分企业仓库配备的温湿度监测系统不能有效运转。
今年3月份发生的“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波及包括我省在内的24个省。案件发生后,全省各地迅速开展疫苗流通环节监督检查,依法处理了一批违法违规经营者。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经营行为,省食药监局从3月份起在全省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采取了组织企业自查、飞行检查(不预先告知的监督检查)、异地交叉执法检查等措施。在全省药品经营企业中,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10家,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7家,撤销药品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证书11家,收回药品GSP证书73家,责令限期改正企业3169家,移送司法机关5家。
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对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质量负责人等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将企业承诺、监督检查、约谈告诫、公示公告等信息予以公开,形成社会监督,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记者 王冠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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