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28 11:04 我要投稿
3月20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日前正式成立了2016—2018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据悉,承销团由23家金融机构组成,其中主承销商6家,分别是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和邮储银行,同时还委托建设银行作为牵头主承销商。
此外,承销团一般成员共17家,包括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中原银行、郑州银行、洛阳银行、恒丰银行、光大证券等。
根据今年2月我省出台的《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政府性债务状况今后将作为重要指标纳入省辖市、县(市、区)政府政绩考核内容。在政府性债务的用途上,《意见》明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政府举借的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得以支持公益性事业发展名义举借债务用于经常性支出或楼堂馆所建设。
“省财政厅目前已印发《2016年河南省政府债券公开招标发行规则》和《2016年河南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兑付办法》,并委托省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启动2016—2018年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机构的遴选工作。同时,定向承销置换债券项目信息核对工作正在抓紧推进中。”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透露,预计我省将于4月中旬发行首批政府债券。(记者 郭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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