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由
卫滨区纪委、卫滨区委组织部、卫滨区委宣传部和卫滨区总工会联合主办的欢乐中原——“七一”表彰暨纪念抗战胜利七十周年合唱比赛于7月1日下午在
新乡市铁路
文化宫圆满落幕。
此次合唱比赛是由卫滨区纪委、卫滨区委组织部、卫滨区委宣传部和卫滨区总工会联合策划、举办,区直部门及驻区单位党员干部群众共同参加的大型活动。经过两个月的紧张筹备,6月19日合唱比赛进行了初选,共有24支参赛队参加,经过激烈角逐,最终有17支参赛队脱颖而出进入决赛。
下午2:30分,卫滨区“七一”表彰大会准时召开,会议由区长冯利霞主持。会上,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李喜玲宣读了《中共卫滨区委关于表彰全区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29个先进集体、35名优秀共产党员、2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15名优秀义工受到表彰。
区委书记孔凡旭发表重要讲话。孔书记首先对2014年全区各项工作进行了回顾,特别提到我区党建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同时孔书记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坚定信心,在加快发展上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争创一流,在工作成效上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转变作风,在工作落实上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心系群众,在服务群众上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狠抓党建,在打牢执政根基上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严于律己,在树立党员形象上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表彰会后,合唱比赛正式拉开帷幕。比赛中,每支队伍都精心编排、构思巧妙,或载歌载舞或动情朗诵,充分展现了自身特色以及对党对国家的热爱。经过三个半小时的紧张角逐,最终区教文体局获得全场最高分99.85分,与育才幼儿园、新乡卫校、铁西办事处、新乡市水利局并获特等奖,新乡市中心医院、新乡市群艺馆、平原镇、胜利办事处、卫滨区法院、
健康路办事处六支参赛队获得了一等奖;新乡市第七中学、卫滨区检察院、自由路办事处、南桥办事处、新乡市粮食局、新乡市第十六中学获得比赛二等奖;区直机关工委代表队获特别奖。
通过本次合唱比赛,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热爱党、热爱祖国的热情,展示了我区培育践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可喜成果,激发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干事
创业的奋斗激情。
《区“七一”表彰暨纪念抗战胜利七十周年合唱比赛圆满举行》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xinxiang.yuduxx.com/weibin/199635.html,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