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2-03 17:01 我要投稿
网友留言【拆迁 求助】卫滨八里营惠丰社区交钱不分房千万钱款不知去向网友:社会小小草 (222.40.216.*) 2014-07-25 09:56 已回复
2009至2013年,八里营建新型农村社区——“惠丰”社区。其间,村干部不讲原则乱收款。村干部一方面承揽工程,把房私自优先给自己的亲友、给自己的利益相关人,并冒名顶替村民指标高价卖房给城里人;另一方面把村民的购房款当作私房钱、当作集体的公共积累任意支配;村里没钱了,就卖社区房,最终结果是房源不够,致使八十多户村民至今得不到房,总价约一千多万元的购房款也不知所踪。
村委会最初确定的入住条件大体是,属于本村分有土地的计划生育内的双女户、老村交出原宅基的拆迁户、应该划宅基地的双男户等。而在操作中,一些拆了老宅基,村里已给了新宅基的村民,也交了款;一些符合条件而放弃要房的村民,“中介”让他人冒名顶替放弃者交了款;一些迁户口到八里营的外来务工者也交了款;一些城里人,也冒名顶替村民交了款……
初步查出,在交款的338户中,至少有近百户不符合条件。其中包括:多女户、未拆迁户、拆了又盖户、不在管理户、查无此人户……
分房前期还讲点规则,按缴款时间先后顺序“抓阄”。后来,一看房不够,不敢再提“抓阄”了。干部全权,当家作主,优先给自己人、利益相关人、有权势者;优先给冒名顶替村民指标、高价买房的城里人;给村里不好惹的人、坚持上告的人。
村民说,房钱交了三五年,利息也该超三万。面对等房结婚的孩子,我们无言以对;面对社区内外随处可见的大大小小的售房广告,我们五味杂陈:我们不明白,这社区是为谁建的?我们的房在哪儿?我们的钱怎么不见了?
我们希望各级领导密切关注,促进问题解决。这不仅是为民谋利益,更是社会稳定的需要!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乡市委办公室回复时间:2014-08-15 15:47
网友:
您好!市委高度重视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已责成卫滨区委调查处理。现反馈如下:
经调查,自2009年开始收缴房款以来,卫滨区八里营村两委共收取村民购房款6000余万元,但部分房款被用于八里营钢材市场建设、村骨灰堂修建、村民福利发放(如本村六十岁老人每月发100元等)、水电费支出等工作,致使社区建设工程款资金不足。为填补资金缺漏,八里营村两委私自放宽购房人员条件,继续收取村民房款,造成了购房人户数大于社区实际房屋数。同时,在社区建设之初,八里营村两委规定有占地面积为四分五的老宅基地的村民可购买两套社区房,直接导致“一人占多房”的现象发生。
2014年5月19日,卫滨区抽调区检察院、区纪委、区统筹办及平原镇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惠丰社区就社区建设用款、房屋分配等问题进行调查。调查组进驻社区后,立即暂扣封存惠丰社区购房人员名单及交款票据,并对未分出的房屋钥匙进行收缴暂存,同时责成村两委干部成立审核小组,在调查组的监督下对交款人员是否符合购房条件进行逐一审核。根据对社区建设情况、购房人员名单及房屋分配情况的摸底梳理情况,调查组在社区服务中心分别将全部交款人员名单和不符合购房条件人员名单进行张榜公示。截至目前,八里营村共有交款村民338户,已分到社区房人员257户,其中不符合条件人员69户,符合条件人员188户。针对已分到房屋但不符合标准的69户,平原镇、八里营村抽派业务骨干组成专项工作组,对其面对面地沟通协调退房事宜;对不愿退房的村民,工作组将按现行市场价格进行补差收缴工作;对既不愿补差价又不愿退房的村民,区、镇有关职能部门将不再办理房产证等相关手续。
卫滨区委已责令八里营村两委针对要求退返购房款的村民迅速制定出退款或退房计划;同时,根据惠丰社区实际情况,积极向土地、规划等部门协调对接,建议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扩建社区面积,用以安置剩余购房户及支付所欠工程款。后续建房及分房工作将由区、镇两级有关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村两委成员负责具体实施,防止再次发生违规操作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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