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1-17 12:37 我要投稿
③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具体考务工作由卫滨区201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安排。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卫滨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考生考试综合成绩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报考教师的体检人员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其他人员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及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
具体体检工作另行通知,同时公布体检须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采取审查档案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现实表现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①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拟聘用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依照学历高低、专业对口程度、获奖的情况,确定拟聘人员;仍不能确定时,通过加试按成绩高低聘用。对拟招聘人员在卫滨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区 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②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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