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都网 > 河南新闻 > 新乡新闻 > 卫滨区新闻 >

河南省新乡市农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

[摘要]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 秋季行动以种子、农药、肥料打假和监管为重点,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各县(市、区)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网点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是乡村农资零售市场和经营门点,农资挂靠、代销和...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
  秋季行动以种子、农药、肥料打假和监管为重点,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各县(市、区)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网点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是乡村农资零售市场和经营门点,农资挂靠、代销和承包经营户等。核查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审批登记证号、进销货台账以及经营资格条件是否合格。严厉查处各类无证、冒证、一证多用以及产品标签与审定内容不符、任意扩大使用范围、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分、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以磷肥、复混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为重点,严查有效成分不足等违法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对已公告停止生产使用的禁用农药的清缴力度,坚决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清理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组织力量清查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健全本地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对已丧失相关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要依法予以清理。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农资的黑窝点要联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坚决予以取缔。
  (三)集中力量查处违法案件。要积极会同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案值较大、影响面广、情节恶劣的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范围大的案件,要迅速调查取证,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彻查假劣农资的来源和去向,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可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对于涉及跨行政区域的案件,要及时上报案件信息,发送协查通报,确保彻查源头,端掉窝点,消除危害。要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曝光力度,已结案的重大典型案例,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四)广泛开展农资质量抽检。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质量抽查,依法及时公布抽检结果,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产品,引导农民放心消费。一是结合秋播供种,以小麦和本地重要经济作物种子为重点,重点抽检发芽率、净度、水分等质量指标。二是根据秋季用药实际,以水稻、蔬菜、果树用农药,小麦种衣剂和拌种剂等产品为重点,重点检测产品有效成分含量,及产品中是否含禁限用高毒剧毒农药和未登记成分。三是针对秋季用肥量较大的状况,以磷肥、复混(合)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有机肥料和微生物肥料为重点,广泛开展质量抽查。
  (五)做好投诉举报受理服务。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对"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宣传,扩大影响,提高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和农民的知晓率。同时,要充分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受理群众对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河南省新乡市农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河南新闻-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xinxiang.yuduxx.com/weibin/102249.html,谢谢合作!

[责任编辑:网站编辑]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返回豫都网首页
版权所有: 豫都网 Copyright(c) 2010-2015 YuDuWa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admin@yuduxx.com
未经豫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