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6-28 09:21 我要投稿
本报讯 (记者 魏明哲)1月10日,记者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了解到,今年起我市不再收取流动人员档案保管费了。
根据中央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今年起,取消收取流动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那么,我市将有哪些人将从此次调整中受益呢?《通知》中明确指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具体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记者还了解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档案近7万份,仅取消档案保管费一项,每年就能为全市的托管人节省400万元费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2015年1月1日以前所欠的费用则仍需要补缴,补缴费用时不需要缴纳滞纳金。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还特别提醒市民,不要因为档案管理不收费就不重视档案。因为按照我国相关法规的规定,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属于国家法定、强制执行、归口管理的公共信息,个人不得截留和销毁。另外,没有户籍档案和人事档案信息,会在当地报考公务员、购买住房、评定职称、子女上学等方面受到影响。
《今年起我市免收流动人员档案保管费》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xinxiang.yuduxx.com/muyexx/195113.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