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广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提醒谈话,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根据《
新乡市党风廉政提醒谈话办法》及辉办字〔2017〕27号《关于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月”活动的通知》等要求,市科协在机关广泛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月“活动”。
市科协党组对市委要求开展的廉政提醒谈话活动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议,强化廉政提醒意识,明确把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科协廉政风险点进行了排查,责成分管纪检领导负责廉政提醒说话落实情况。印发了市科协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月通知,确立了廉政提醒谈话时间、对象,内容、方式及注意事项。根据科协实际情况,确定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部(室)负责人、党员;党组成员与部(室)负责人;部(室)负责人与部(室)成员开展全部谈话。每年廉政提醒谈话不少于一次。廉政提醒谈话月共开展19人次廉政提醒谈话。
廉政提醒谈话发挥了对干部职工的监督作用,进一步促进了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加大了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的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闫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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