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都网 > 河南新闻 > 新乡新闻 > 辉县市新闻 >

法官解民忧 群众送锦旗

[摘要]近日,家住我市某村的李某与家人一起来到西平罗法庭给法庭庭长程淑芳送来了一面锦旗,上面写着维护正义两袖清风,热心助民一身正气,感谢程淑芳法官为自己解除了两个官司的困扰。 李某是程淑芳受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的被告,今年3月,家住林州市的徐某...

近日,家住我市某村的李某与家人一起来到西平罗法庭给法庭庭长程淑芳送来了一面锦旗,上面写着“维护正义两袖清风,热心助民一身正气”,感谢程淑芳法官为自己解除了两个官司的困扰。
  李某是程淑芳受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的被告,今年3月,家住林州市的徐某以自己与李某存在买卖合同纠纷,将李某起诉至辉县市法院,要求李某支付自己猪款43577元。案件由辉县市法院西平罗法庭庭长程淑芳承办。程淑芳阅卷后,分别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原来本案中的徐某和李某是亲戚关系,双方存在多年的合作关系,徐某从事家庭养殖,李某给徐某供应饲料。后来双方因发生纠纷,本案中的被告李某在2012年向林州市人民法院起诉了徐某,要求徐某支付饲料款11000元,林州市人民法院已经在2013年1月6日作出判决,由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该饲料款。该判决生效后,徐某未履行自己的义务,李某申请执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林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将徐某的存款予以冻结,后徐某急需用钱,于是提起诉讼。
  案经查明,本案原告徐某所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成立。承办法官通过做李某本人及其子女的工作,最终李某提出本案徐某撤回起诉,自己放弃林州市人民法院正在执行的案件中的5000元,双方之间的全部债权债务结清。徐某也同意李某的调解意见,并于2016年6月7日向本院撤回了起诉。随后,二人共同到林州市人民法院将执行案件相关手续履行完毕,李某领取了执行款,双方再无纠纷。为了感谢程淑芳法官,才有了李某送锦旗这一幕。(孙晓)

《法官解民忧 群众送锦旗》河南新闻-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xinxiang.yuduxx.com/huixian/446185.html,谢谢合作!

[责任编辑:admin]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详细声明请点击进入>>

返回豫都网首页
版权所有: 豫都网 Copyright(c) 2010-2015 YuDuWang Network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3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admin@yuduxx.com
未经豫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