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0-28 10:05 我要投稿
县环保局在近日开展的严厉打击“十五小”等环境违法企业“秋风”行动中,依法将王村乡一个塑料粉碎点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环境违法行为人孟某某实施了行政拘留,这也是我县首例移送公安机关的环境违法案件。
县环保局在开展严厉打击“十五小”等环境违法企业“秋风”行动中,严格落实《方案》要求,对辖区内“十五小”等环境违法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环境监察人员在排查中发现王村乡一个已被关闭塑料粉碎点死灰复燃,正在违法生产,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通过渗坑排放,污染严重,性质恶劣。监察人员通过提取水样检测、生产状况全程录像、现场勘查、询问见证人笔录等方法迅速固定证据、整理案卷,依照新环保法移交公安机关。县公安局于10月26日决定对该案违法行为人孟某某行政拘留6天的行政处罚。
此次违法案件的移送,对全县的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将有力推动“秋风”行动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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