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白小光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以来,封丘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全面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向“转职能”要力量。积极落实中央、省、市“三转”要求,快速推进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转变职能,做到突出主业,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回归主业,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一是思想先转。切实改变以前纪委包揽一切的工作理念,把工作重心放到纪检监察工作主业上来,做到有威有位。二是职能快转。将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110个议事协调机构精简调整为15个,精减率达到86.4%。三是力量全转。不断优化机关内设机构,将县纪委监察局的整体工作整合为纪律审查、党风政风监督、队伍建设和综合协调4块,其中,纪律审查人员占机关人员总数的70%,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进一步向工作主业聚集。
向“转方式”要成效。2014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工作思路上从“查违法”向“盯违纪”转变,查案方式上由立案审查为主,向纪律审查为主转变,抓早抓小,使监督执纪问责成为常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一是纠“四风”不放松。制定下发了《中共封丘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领导干部“走读”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等文件,为作风建设提供了制度支撑和执行保障。组成多个暗访组和检查组,经常对落实八项规定、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明查暗访。2014年以来,共查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5件,处理95人;共查处违反工作纪律人员193人。二是抓追究不手软。制定下发了《封丘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谁担职、谁负责。要求领导干部不仅自己要自净自廉,同时,要对自家的“责任田”负全责。2014年以来,全县共查办责任追究案件65件,责任追究110人。三是抓查案不畏难。2014年6月,封丘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后,仅用20天时间就突破了封丘县陈桥镇正科级干部王某某在负责“
河南省宋都农业生态园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100万元好处费的违纪问题。王某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以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2014年以来,全县共立案查处各种违纪案件19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96人。四是抓督导不间断。制定下发了《关于对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半年督导的通知》《封丘县2014年度作风建设暨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科级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通知》,转发了《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大力推进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经常组织督导组到基层单位进行实地督导检查,促进对“两个责任”具体任务的深入落实。
向“转作风”要效率。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是提素质。建立了周二集中学习、专题
培训、专家辅导等学习制度。组织委、局机关全体干部认真学习领悟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学思践悟》栏目中的理论文章和市纪委下发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学习读本》,及时培训掌握业务新技能。二是抓作风。强化纪律约束,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内部监督,特别是8小时以外的监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三是严管理。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着力规范权力行使,坚决防止跑风漏气、以案谋私行为,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四是做表率。通过召开反腐败情况通报会、基层干部群众座谈会和服务对象评议会,主动接受人大、政协、
社会各界群众和
新闻媒体监督,切实做到自身清、自身净、自身正。“三转”工作开展以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能力明显跃升,工作作风明显改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赢得了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与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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