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7-22 10:43 我要投稿
2015年1月1日新《预算法》施行后,原阳县财政局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在县委常委会及县政府常务会议上学习《预算法》的新精神,并组织全县预算单位集中学习。使“无预算不支出”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得到各部门、各单位的理解。
一、在2015年预算编制上,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精神,进一步细化预算,除无法细分的预备费、预留增人增资等经费外,全部安排预算。并且预算支出均落实到具体项目、部门,功能分类明细到具体的项级预算科目。对用途不明确、目标不明晰、当年无法支出的项目,县财政不予安排。
二、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建立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长效机制,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预算编制的透明度,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的公开。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严控预算追加。坚持“无预算不支出”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及科学性,提高预算执行率。
三、在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部门坚持不出台新的增支政策,不受理部门临时追加经费申请的原则。如需拨付未列预算的资金,建议部门与项目实施单位协商,经县政府同意,列入2016年度预算,待2016年度开始后给予支付。逐步改变部门以前那种“用钱时,才打请示”的习惯,树立预算的理念。严禁随意改变项目资金的用途,如需改变,必须报县人大批准。
2015年是新《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改变部门那种支出不严谨、不规范做法需要一个过程,例如对于部门公用经费性质的资金,人大批复,财政下达后,部门需用公用经费支付临时人员工资。财政部门要求必须部门以红头文件形式作出申请,由业务科室审核后,财政予以调剂。把新《预算法》的政策和规定,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逐步推广到各部门和各单位,把新《预算法》执行好,贯彻好。
《原阳县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新《预算法》》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xinxiang.yuduxx.com/yuanyang/209260.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