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19 11:22 我要投稿
实施“信贷主办银行”制度,主要是为了增进银企互信、化解担保链风险,稳定金融市场。依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及延津县人民政府出台的《新乡市信贷主办银行管理办法》、《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信贷主办银行制度的通知》,根据企业实际,融资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即可申请,为银行及企业搭建了良好的沟通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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