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18 10:59 我要投稿
2015年11月9日晚,群众举报在延津县国有林场场区有人非法处置化工废料。接报后,我县立即组织环保、公安等部门执法人员赶到现场,经核实,现场共有167桶化工废料,其中正在燃烧的约20桶,当事人已逃离,我县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现场取证。事件发生后,我县随即成立了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环保、公安、安监、国有林场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调查组,具体组织协调该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经调查,该批化工废料于2015年11月9日上午由山东省境内运入我县国有林场场区,11月9日晚在该处焚烧时被群众举报。
截止目前,已批准刑事拘留孙某某、牛某某、刘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其中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另一名正在全力追捕中。在做好案件侦办工作的同时,我县积极采取措施,安排专人对现场进行24小时看护,禁止无关人员接近;委托河南天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批化工废料样本进行检测分析,待取得检测结果后,由该公司妥善处置。
延津县境内非法处置化工废料事件调查组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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