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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5年度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通告

[摘要]根据《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河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修订版)及国家有关规定,为保证国家、省法人单位数据库信息的时效性,现将延津县2015年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基本信息年度报告、换证、新申办工作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2014年以来,取消了...

  根据《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河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修订版)及国家有关规定,为保证国家、省法人单位数据库信息的时效性,现将延津县2015年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基本信息年度报告、换证、新申办工作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2014年以来,取消了组织机构代码年检制度,办证单位只需做年度报告,凡是在2014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的所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做年度报告(到期正常换证除外)。 二、年度报告期限:各应用单位在2015年07月31日做年度报告。 三、凡是代码证书到期的单位应及时办理换发证手续。 四、新申办单位在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 望各单位及时办理年度报告、换证、新申办手续,对超期未换发的证书,各应用部门一律视为无效证件,延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超期未换证单位,责令本单位代码证有效期往后延长2个月内换发证书(责令整改期限为2个月);新申办单位在设立之日起30日还未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责令延长1个月办理代码证(责令整改有效期为一个月),如超期换证、新申办并在责令整改期限内未办理换证、新申办的单位,延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将按照《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河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修订版)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告
 
 
 
 
               二零一五年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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