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7-19 09:25 我要投稿
卫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新增道路交通电子监控设备启用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交通秩序,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在我市境内以下路口、路段新增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监控摄像系统等道路交通电子监控设备,自2016年7月20日起启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拍摄,现公告如下:
一、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含监控摄像)设置点位
比干大道与振兴路交叉口
比干大道与和平路交叉口
比干大道与健康路交叉口
友谊路与行政路交叉口
卫州路与人民路交叉口
击磬路与太公路交叉口
二、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含监控摄像)设置点位
G107国道卫辉市刘全庄段625KM+500M
S101省道卫辉市李亨屯段13KM+800M
S101省道卫辉市柳位段35KM+300M
S226省道卫辉市石口段55KM+300M
S226省道卫辉市七里铺南段96KM+100M
S226省道卫辉市吕绪屯段101KM+900M
S306省道卫辉市东连岩段11KM+100M
Y008南柳线卫辉市农科所段0KM+800M
Y002上李线卫辉市李元屯段5KM+300M
卫辉市下园路下园段0KM+300M
卫辉市建设路镇国塔段1KM+100M
卫辉市卫辉南路南站北段0KM+900M
卫辉市比干西路中段0KM+400M
卫辉市行政路友谊新村西段1KM+500M
三、道路交通电子监控设备抓拍拍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
机动车逆向行驶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车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机动车不走机动车道
机动车违反规定掉头
特此公告
卫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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