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2-27 12:06 我要投稿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在我市境内以下路口、路段新增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监控摄像系统等道路交通电子监控设备,自2016年1月1日起启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拍摄,现公告如下:
一、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含监控摄像)设置点位(7处)
比干大道与S101省道交叉口
比干大道与太公路交叉口
比干大道与卫州路交叉口
和平路与友谊路交叉口
太公路与人民路交叉口
建设路与学院西路交叉口
下园路与G107国道交叉口
二、监控摄像系统设置点位(10处)
比干大道与建设路交叉口
比干大道与健康路交叉口
比干大道与河园路交叉口
卫州路与人民路交叉口
行政路与友谊路交叉口
建设路与南门里街交叉口
建设路与人民路交叉口
健康路与学院西路交叉口
卫辉南路与S101省道交叉口
G107国道与S226省道交叉口
三、道路交通电子监控设备抓拍拍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10类)
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
机动车逆向行驶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车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机动车不走机动车道
机动车违反规定掉头
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特此公告
卫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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