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1-05 10:10 我要投稿
□本报记者赵改荣通讯员张建 张北辰
年末岁尾,在一次业务研讨会上,纪检干部聊起2015年度的工作热词,大家不约而同地把这一票投向了“两个责任”。
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说,“两个责任”是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2015年,新乡市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把责任凝于心、担当践于行,责随职走、心随责走,用“两个责任”的强化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两份清单建“笼子”
定期听取所分管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汇报、定期对所分管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开展廉政约谈……这是摆在每一位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案头的一份提示函。
落实“两个责任”,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是实际的而不是口头的,是持久的而不是“一阵风”。对此,市委书记舒庆明确指出:“党章的要求是落实‘两个责任’的法理依据,责任清单是落实‘两个责任’的制度标尺。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同时,也要把责任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市委实行了责任清单制度,制定了《中共新乡市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中共新乡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36条主体责任、23条监督责任、2份责任清单扎紧了制度的“笼子”,为“两个责任”的落实提供了施工图、考核表和问责尺。
对舒庆的“责任笼子论”,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慧中明确要求:“笼子”一是要关紧
上锁,不能随便出入;二是栅栏要宽窄适度,不能牛栏关猫;三是材料要用铁来做,不能用麻杆,一碰就断。市纪委向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发送了《制定个人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提示函》《听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汇报和开展廉政约谈的提示函》《半年督导发现问题反馈函》和《作风建设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建议书》,以“三函一书”的形式,把“两个责任”进一步细化、进一步坐实,为“笼子”上了锁,保障了制度的刚性运行。
书面提醒、定期约谈,广大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识已经入脑入心;警示教育、述责述廉,各级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的行动更加具体生动。责任已经凝于心,担当正在践于行。
强化考核促落实
“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是否扎实,“两个责任”配套保障机制是否建立,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是否定期召开,廉政谈话和约谈是否常态化?一个个“问号”考量着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实践。“三转”是否彻底,述责述廉会议是否定期召开,教育预防体系是否真正建立,违规违纪问题责任追究是否切实到位?一个个“是否”追问着监督责任的落实力度。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的力度取决于考核的强度。舒庆强调,好的制度加上有力的督查考核才能执行落实,好的制度不督查、不考核等于零。在2015年度年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中,市委坚持把“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内容的重中之重。考核工作人员把看似抽象的“两个责任”细化成一个个具体的工作指标,用一个个“问号”的考量、一个个“是否”的追问,让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红脸”“出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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