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4-17 11:20 我要投稿
在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四个必罚”;一是对各督导组通报的项目必罚;二是对媒体曝光及有关部门通报不达标的项目必罚;三是对整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必罚;四是对扬尘防治综合排名靠后的责任单位必罚。不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行,对违反规定的施工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并且按照《河南省工程建设与建筑业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管理办法(试行)》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并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进行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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