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市新农合办获悉, 我市2017年度新农合筹资参合工作将于12月1日全面启动。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2017年新农合个人筹资标准由今年的120元提高到150元。
在新农合筹资过程中,凡具有
辉县市农村户口的居民均能以家庭为单位(以户口簿为准)自愿参加新农合,农村户口的务工人员凭参加的职工医疗
保险证明可不参加新农合,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居民不必再参加新农合。2017年度新农合
基金筹集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外出务工人员可以委托他人代缴个人参保费用,也可于2017年1月25日(2016年农历腊月二十八)之前的延长期限内,到我市薄壁镇卫生院合管办、南寨镇卫生院合管办和市新农合监管办补缴个人参合费用。非外出务工人员或家庭漏缴人员,不予在延长期内补缴费用,错过缴费时间未参合的,其2017年度不再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待遇。符合市民政、卫计等相关部门救助的或资助条件的农村居民,应由个人先行垫付缴费资金,再由民政、卫计等部门按照有关政策进行落实。 (赵丹)
《辉县市2017年度新农合筹资参合工作启动》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xinxiang.yuduxx.com/huixian/587343.html,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