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我市召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志伟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印发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规定要求,县级正职干部办公用房为每人30平方米,县级副职干部为每人24平方米,正科级每人18平方米,副科级每人12平方米,科级以下每人9平方米,乡级机关办公室使用面积指标,原则上不得超过县级副职的24平方米。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
新乡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对这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领导,新乡市将在近期成立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后的办公用房进行精准验收。
会议指出,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清理整改办公用房要求,深入开展自查整改工作;要严明工作纪律,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立即着手对本单位新建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使用相关情况进行逐一调查摸底、核实清查,做到全面清理、限期整改,以更加严肃认真的态度、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确保在11月15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姚志伟强调,全市党政机关要扎实开展自检自查活动,摸清底数,为清理整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原则上以合并为主,不能借“整改”之机大拆大建,造成新的浪费;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推进,按照工作时限,立即对清理办公用房工作进行详细安排,扎实开展好清理落实整改工作。 (倪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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