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市委召开常委会学习部署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试行)》,市委书记王天兴主持会议。
会上,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唐建伟对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解读。会议研究通过了《中共
辉县市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豫发〔2016〕13号文件的通知》,部署在全市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办法》的相关工作。
王天兴要求,一要加强学习宣传。要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学习《实施办法》的高潮,要深刻认识《实施办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部署上来,准确理解《实施办法》的精神实质,深刻把握巡察工作的新要求,真正把《实施办法》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确保《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二要认真贯彻落实。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按照省委、
新乡市委要求,认真落实《实施办法》,将巡察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来抓。三要注重待遇落实。要严格按照舒庆书记批示,坚决落实巡察办正、副主任待遇。今后,凡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市委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和市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比照市直部门参会规格参会。四要完善组织架构。要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尽快建立市委巡察机构党支部,做好党员
教育、管理、监督工作。五要强化人员保障。要建立建好巡察人才库,多渠道选配熟悉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检察、信访、财政监督、公安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充实人才库,切实保障巡察工作需要。(刘芳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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