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投身道德实践,深入推进“善德
辉县,文明共城”建设,夯实思想道德建设基础,日前,我市启动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本次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联合组织开展。从3月中旬开始启动,共分宣传发动、单位(
社会)推荐、组织评选、命名表彰四个阶段,8月份揭晓评选结果。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届时将评选表彰道德模范10名,每类评选2名;道德模范提名奖10名,每类评选2名。活动成立评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负责道德模范投票、评选的日常具体工作。活动最终根据群众网络投票结果和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审议,确定道德模范和提名奖获得者名单,并进行隆重表彰。
据悉,自2012年以来,我市已连续开展两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涌现出一批道德典型和先进人物,有力推动了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了社会正气,营造了崇德向善的浓厚社会氛围。(李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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