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凝聚
社会消费维权合力,增强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法规意识和识别真假商品的能力,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3月15日,我市在市委门口开展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市委常委、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郭智深参加了宣传活动。
活动当天,市工商局设立了假冒伪劣商品曝光台,集中展示了去年以来查获的假香烟、假酒、假调料等一大批假冒伪劣商品;设立了咨询台,向市民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等工作,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商标法》、《食品安全法》、《法律援助条例》、《如何办理公证》等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有效引导消费者“明白消费”、“科学消费”,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活动现场,前来参观、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纷纷表示这次活动受益匪浅,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才能真正保障自己的权益。
此次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和培养了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有力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全市营造了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消费环境。(靳莉萍 郭康丽)
《辉县市开展“3·15”宣传活动》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xinxiang.yuduxx.com/huixian/397210.html,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