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为纪念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施行5周年,加强全
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意识,增强水土保持法治观念,积极营造关心、重视和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我市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加强“水土保持”宣传活动。
该活动由市水利局组织,一部分工作人员在市委门口悬挂宣传横幅,设立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台,摆列宣传展板,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手册,讲解水土保持知识。另一部分工作人员先后来到江山城、锦绣王府、玫瑰庄园等房
地产施工现场,为施工人员现场讲解水土保持的重要性。
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治理和预防措施。该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在我市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都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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