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市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突出落实法律援助“明、责、严”三项措施,切实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法律援助中心一是法律援助内容落实一个“明”字,实行援务公开。向法律援助来访者公开办事人员的身份、职务和投诉电话,让当事人明明白白办事,进一步加强来访人员与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沟通。同时,进一步明确法律援助申请标准、法律援助范围、办事程序、要求,将有关的宣传资料放置在接待室的显著位置。
二是法律援助业务办理落实一个“责”字,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法律援助咨询接待室每个工作日至少安排一名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咨询和受理案件申请,接待的工作人员要将需要提供、补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减少受援人不必要的重复咨询及来访次数,真正便民利民。
三是法律援助归档案卷落实一个“严”字,提高援助档案管理水平。实行援助案件一案一卷,对每一案卷均认真严格审查,保证格式统一、案卷内材料书写规范、内容齐全、装订符合要求。对于符合要求的案卷按规定发放办案补贴,对不符合要求的卷宗则退回承办人员重新整理,确保法律援助档案管理归档及时、规范,不断提高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 (杜忠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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