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以来, 市纪委针对基层纪委人员力量薄弱、监督执纪乏力等问题,实行联合纪律审查区制度,采取三项措施,区内联合纪律审查、异地交叉办案,取得了显著成效。
市纪委采取的三项措施是:一是整合办案资源,实行主办人负责制。根据纪律审查工作需要,每个审查区由一名市纪委常委负责,由市纪委一个业务室牵头联系进行业务指导。责任常委直接协调、指导区内纪律审查工作,统一管理问题线索,统一调配人员力量,根据反映干部的问题线索,在辖区明确主办人、协办人及业务室确定的联系人,实行异地纪律审查,破解了办案力量不足和办案干扰较大的难题。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市纪委对审查区专职纪检干部,统一办理纪律审查工作证,集中管理,加强监督,严明纪律。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五个严格”“六个必须”,遵守办案工作“十不准”、保密工作“七不准”及相关办案纪律。三是强化
培训,提高素质。除坚持周五集中学习外,区内每月组织2次业务学习,促使纪检干部掌握技巧,熟悉程序,提高能力,提升效率。
联合纪律审查区制度实施两个多月来,共查处案件120起,其中处理信访积案45起,新查办案件75起,已办结96起。第六联合纪律审查区接到关于反映黄水乡白马峪村有关问题的举报后,在辖区内确定了市劳动和
社会保障局纪委书记李红阳为主办人,抽调其他五名同志为协办人,组成调查组深入到该村。通过一个多月艰苦细致的调查,克服许多困难,澄清相关人员多方面的违纪事实:一是虚假做账,冲销不合理支出;二是乡、村干部弄虚作假,骗取危房改造补助;三是收入不入账,坐收坐支;四是非法卖地;五是虚造发放名单,骗取民政局社会捐款。该案涉及违纪资金16.6万元,处理党员干部6人。此案的成功办结,不仅化解了一起数次重访上访积案,也显示联合纪律审查异地办案的效果。
市纪委正是以实行联合纪律审查区制度为抓手,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不断优化基层干部工作作风,不断改善基层干群关系,不断强化基层干部的廉洁意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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