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村级组织建设的意见》等文件中关于加强基层基础保障的要求,市财政局对各乡镇村干部报酬待遇和村级经费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
据了解,关于村干部报酬,依据相关文件规定,村支书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村主任不低于当地农村平均收入水平的80%,其他村“两委”干部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的60%,我市实际执行的标准是:村支书750元/人/月,村主任600元/人/月,其他村“两委”干部450元/人/月。从2012年到2014年我市实际发放的村干部报酬均为2043万元。村办公经费,主要指必要的办公用品费、水电费、报刊征订费等维持村级组织正常运行所必须的开支,我市2012年度村办公经费为560万元,2013年度村办公经费为648万元,2014年度村办公经费为648万元。离退书记补助,我市2012年度离退书记补助为86万元,2013年度为79万元,2014年度为79万元。关于提高村干部工作报酬,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从2015年1月起提高村“两委”干部工作报酬标准,村党支部书记每人每月增加不少于200元,最低达到800元;村委会主任每人每月增加不少于160元,最低达到640元;其他村“两委”成员每人每月增加不少于120元,最低达到480元。我市实际执行标准是:村党支部书记900元/人/月;村委会主任720元/人/月;其他村“两委”成员540元/人/月。
经过调查,我市认真执行上级的各项文件精神,严格程序,规范标准,通过乡镇财政所及
银行全面建立村干部个人账户,按照标准及时发放村干部报酬,并能够及时划转村级办公经费,保证村级机构正常运转。没有发现截留、挪用等违规现象。(刘文君 艾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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