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正式施行,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确保立案登记制工作顺利开展。5月4日是新型立案登记制施行的首个工作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志伟到现场检查指导。
立案登记制的主要特点是:只要当事人的起诉、自诉或申请信息完整、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对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一次性书面通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补齐补正;遇有重大、疑难情形,无法当场登记立案的,法院立案庭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这一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是人民法院立案制度的重大变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为使群众更好地了解立案登记制的相关内容,确保立案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市法院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立案岗位,增添必要的诉讼服务设施,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并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参观立案登记工作。
实行立案登记制度后,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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