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上午,区检察院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市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俊,检委会专职委员曹瑞波,市检察院督导小组成员、控申处处长吴皓到会指导规范司法行为,区人大副主任高运志、政协副主席聂明旭等受邀参加会议。
会上,区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刘春文就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第一阶段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并从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汇报;该院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副组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宏对第一阶段案件质量评查中存在问题逐部门逐案进行了点评;反渎局、公诉科、监所科三个部门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颖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下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立足实际、发挥职能,深刻认识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认真查摆、深刻剖析,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三是严格规范、抓好整改,着力提升司法规范化工作水平;四是加强领导、统筹兼顾,全面保障规范司法行为工作顺利进行。
市检察院李俊副检察长对区检察院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将其归纳为“四个特点”即:一是“早”,表现在活动安排早、动手早、对规范司法行为的本质认识早;二是“实”,
凤泉区检察院查找问题实实在在,自查报告详实,附有问题清单,并且各部门和干警都能用统一的标尺量自己,同样的镜子照自己,敢于自我画像,敢于自我揭短,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三是“细”,工作认真细致,考虑全面,分工明确,整治氛围浓厚,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常态化;四是“快”,工作信息简报报送及时,善于将工作经验归纳总结,此项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
李俊副检察长还就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五点意见”: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依法治国精神,彻底转变司法理念,善于用法治的思维和方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到这不仅是迫在眉睫的问题而且是正在规范、正在提升的问题;二是要正视问题、采取措施、创新工作方法,使每位案件承办人都能主动查找问题、切实整改,逐案写出心得体会,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采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案件质量评查,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要结合实际,强化监督,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开展同步监督,监督到每名干警的每个执法环节和具体的执法行为,使监督工作常态化,同时工作中还要注意言语和行为的规范性,做到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利用各种媒体多形式的宣传;五是最大程度的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促进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使凤泉检察工作达到区委、政府、人大、政协、人民群众的满意。
会上还征求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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