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
教育,提升法律意识,3月20日上午,区检察院在宝山路小学二楼会议室举行“送法进
校园”启动仪式。区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刘春文、副检察长沈冬海、区教体局局长王金旺、宝西小学校长王克敏等领导出席。
刘春文常务副检察长对“送法进校园”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检察院与教体局要相互沟通、相互支持,确保圆满完成“送法进校园”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二是注重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措施,促进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常态化。三是法制副校长、辅导员要了解学校的外部环境、内部情况以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针对性开展符合青少年特点和喜闻乐见的法制教育形式。在法制教育中,根据青少年的年龄特征、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把法律知识与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公民道德规范结合起来,与中、小学生违纪行为、现实生活中的不良行为结合起来,以案说法,进行法制宣传,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四是每名法制副校长、辅导员一年内要深入所分包的学校进行至少三次法制宣传,形成每个学校每学期均有法制副校长、辅导员上法制课的局面。同时要积极帮助学校建章立制,提供法律咨询,完善防范措施。五是法制副校长要配合相关单位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执法检查,摸排安全隐患,预防青少年犯罪。
区教体局局长王金旺希望各个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将检察机关“送法进校园”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引导广大教职工和青少年学生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普法育人工作,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校园特色的法治氛围,为推动全区教育事业的
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王局长还向6名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发放聘书及向参会人员发放“送法进校园”宣传册。法制副校长代表表示:我们一定会将法制宣传持续下去,逐步建立“检校”互动机制,全面维护校园的法制秩序,努力呵护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
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学生预防侵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为和谐校园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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