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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驻狱检察官采

[摘要]近日,区检察院驻狱4名检察官分别在辖区内河南省新乡监狱、河南省平原监狱举办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并面对面地为服刑人员解疑答惑。一是面对面,倾听服刑人员所需。检察官通过与服刑人员进行面对面的沟通,深入了解服刑人员的学习、生活、改造情况,耐心倾听...

     近日,区检察院驻狱4名检察官分别在辖区内河南新乡监狱、河南省平原监狱举办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并“面对面”地为服刑人员解疑答惑。一是面对面,倾听服刑人员所需。检察官通过与服刑人员进行面对面的沟通,深入了解服刑人员的学习、生活、改造情况,耐心倾听服刑人员的心声,现场解答困惑和疑问,尽可能地为服刑人员提供有力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二是抓关键,详细解答“新标准、新要求”。在现场提问环节,检察官了解到,2015年3月1日省高法、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标准的实施办法(试行)》(豫高法〔2015〕13号)实施后,对服刑人员减刑、假释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部分服刑人员理解不够准确。为此,检察官们抓住重点、对症下药,仔细地向服刑人员讲解了新的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标准实施办法中相关条款的适用前提和适用范围,让服刑人员心里有了明白帐,对改造生活更加有底了。三是释法理,服刑人员豁然开朗。服刑人员王某如释重负地说:“刚开始对新的减刑、假释规定很不理解,心中满是困惑,听了检察官的讲解后,内心敞亮多了,现在只想安心改造,争取早日与家人团聚。”驻狱检察官采用“一、二、三”工作法,为服刑人员解疑排忧,对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稳定服刑人员思想情绪,提高服刑人员劳动积极性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确保了监狱的持续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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