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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日报:长垣稳步推进土地改革试点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入市交易

[摘要]8月21日,长垣县召开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推进会,实施方案获得国土资源部批复,试点工作进入具体操作阶段,这标志着我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迈出重要一步。 据介绍,今年2月27日,经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长垣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

 

  8月21日,长垣县召开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推进会,实施方案获得国土资源部批复,试点工作进入具体操作阶段,这标志着我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迈出重要一步。

  据介绍,今年2月27日,经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长垣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33个试点之一,代表河南省承担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数月来,长垣县积极准备,实施方案经过40多轮讨论、修改,于6月29日获国土资源部批复。7月份,长垣县组织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对试点工作有关政策进行系统讲解。近日该县又组织重点行政村干部举行政策讲解会,为试点工作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5月份以来,长垣县对全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摸底排查,为今后试点工作创造了条件。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盛国民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要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按程序、分步骤审慎稳妥推进,既要立足县情,大胆探索,又要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尊重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不大包大揽,不强迫入市,力争三年内圆满完成试点任务,探索出可复制、能推广、利修法的改革成果和经验。

  据了解,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除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外,还包括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农民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将于2017年底结束。长垣县在此次改革中只承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记者 高长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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